|
巢湖市残疾人联合会系人民团体单位,参照公务员管理,其主要职责如下:
1.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政府关于残疾人事业的方针、政策,协助市政府研究、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、政策和规划、计划,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。
2.听取残疾人意见,反映残疾人需求,维护残疾人权益,为残疾人服务。
3.团结、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,履行应尽的义务,发扬乐观进取精神,自尊、自信、自强、自立,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。
4.弘扬人道主义,宣传残疾人事业,沟通政府、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,动员全社会理解、尊重、关心、帮助残疾人。
5.开展残疾人康复、教育、劳动就业、文化、体育、用品供应、福利、社会服务等工作,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,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。
6.扶持、指导残疾人发展经济,不断提高残疾人经济收入水平。
7.承担市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,做好综合、组织、协调和服务。
8.承担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。